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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集万人签名控告运管所领导玩忽职守罪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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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23: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落草尊者 于 2012-2-14 00:01 编辑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三十万元,但间接损失造成一百万元;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我心中有个胆大的想法  
        昨天我坐出租车,与出租车司机闲聊后得知三个情况。一:司机是外地人,他说他二零零七年来平阳开出租车起,收费就从没打过表。二:他说平阳县的出租车没有一辆没被举报过,但受到处理的很少,在平阳出租车司机就是有违法违规行为,如举报人举报了 ,运管部门也根本不会去管。三:以前出租车司机闹事,都是本地司机带头,然后外地司机协从参与进来。平阳运管部门的无能,造成的事实是从五年前到今天止,可以说平阳没有一辆出租车是按计价器收费的,虽然他们都有装了计价器。
    造成这种状况说一千,道一万,其根本原因是平阳运管部门极端不作为 ,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以致平阳人民长期以来承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出租车司机多收的钱累计起来,不要说三十万,就是三千万也是绝对不止(据说平阳有出租车四五百辆,那么就当一辆车一天只多收取一百,那一天出租车司机就多收四、五万元,其实这是保守数据!五年多是近二千多天,那么五年来,因为运管所领导不作为,造成平阳人民多付出租车费近一亿元!也就是说平阳人民的财产损失就近一亿元!!!)。   所以我认为这是够得上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但我不是读法律专业的,所以这一点请论坛上的懂法律的朋友落实。该说的都说了,运管部门根本不理社区网友半年来的强烈呼声,根本不去认真履行职责,治理出租车行业。以至平阳民众怨声载道,忍无可忍。
      因此,如果运管部门领导确实够得上玩忽职守罪。我们别无它法,别无选择,为了维护我们自已的合法权益,我倡议,召集义工,行动起来,到街上与网上寻求万人签名,组织起来通过合法途径去检察院控告运管所领导玩忽职守罪。以求正义得到伸张!绝不能让这帮胡作非为的出租车司机挟持软弱无能的政府部门继续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


补充内容 (2012-2-16 21:28):
基于县政府已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黑车,规范出租车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所以原定万人签名活动暂停开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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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  发表于 2012-2-18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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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多些这样的同志啊!P民就有福了  发表于 2012-2-16 22:13
如果按一亿元算的话连我们的省领导也得判刑了。  发表于 2012-2-1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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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2-1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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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2-15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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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jash + 10
荧光灯 + 6 看最终结果,效果不好,3、4月向人大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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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天下 + 10 很给力!
我本拉灯 + 10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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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23: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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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12-2-14 15:16):
请保持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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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2-2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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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0: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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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0: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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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0: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的贴能顶到万人他们就会有压力了,算我一个,因为楼主反应的问题是存在的,全县人民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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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3-2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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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0: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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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1: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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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2: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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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5: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应该顶!{: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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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08: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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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发表于 2012-2-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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