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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阳曾习过武的谢作概当街殴打中年妇女,致其受伤住院! [打印本页]

作者: 白豆腐    时间: 2012-7-1 11: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536903140    时间: 2012-7-1 11:59
抢沙发

作者: 1536903140    时间: 2012-7-1 11:59
官官相护没法
作者: 那个水水水    时间: 2012-7-1 12:04
{:soso_e126:}
作者: 匹夫    时间: 2012-7-1 12:05
{:soso_e169:}
作者: 小许    时间: 2012-7-1 12:07
{:soso_e126:}
作者: 重头再来    时间: 2012-7-1 12:09
妈的!这是什么世道啊!
作者: 星木    时间: 2012-7-1 12:14
真不知道怎么评价。。。人一定要有钱或者有权 否者受气啊
作者: 随风飞翔999    时间: 2012-7-1 12:15
谁叫我们是老百姓

补充内容 (2012-7-2 09:53):
去现政府告状找县老爷主持公道
作者: 艾佳数码    时间: 2012-7-1 12:15
是官啊,没道理讲的。
作者: 短嘘长叹    时间: 2012-7-1 12:17
这种情况应该不会这样,作为法院的执行科长,他没必要为他人的离婚,而找另一方吵架。
作者: 桃花庵前戏桃花    时间: 2012-7-1 12:22
网络过客,读者,越来越需要智慧了.
也希望有双方的消息,因为外人永远不知道内幕
作者: 大水泡    时间: 2012-7-1 12:22
去揍他一顿 以牙还牙
作者: 胖头酷鱼    时间: 2012-7-1 12:25
单方说辞而已,求真相,最好笑的是那句曾习过武,就打那一拳用的着习武吗?无论谁打那一拳都是乌青的吧。
作者: 身边的事    时间: 2012-7-1 12:35
什么是谁先对先错,都不应该动手。。。更不用说什么什么公务员。。
作者: 身边的事    时间: 2012-7-1 12:37
如果没人解决,你还是把你孩子教育好混个法院院长当当哦。。。后面的就不用我教你咯  呵呵
作者: 随便看一眼    时间: 2012-7-1 12:40
为什么打架,看不明白。。
作者: 好人654321    时间: 2012-7-1 12:44
肯定有其他事情,要具体

作者: 一舟6    时间: 2012-7-1 12:46
先动手打人,必定理亏!
作者: 不对头    时间: 2012-7-1 12:53
打人是不对的,
作者: 黑龙    时间: 2012-7-1 13:02
是不是一面之词。。。要是真的。。。。NND。。。这种垃圾还有啊。。什么世道啊。
作者: qzbws    时间: 2012-7-1 13:13
如果是真的 那当街打女人就不是什么男人
作者: 舌之仗    时间: 2012-7-1 13:15
拳法真好.
作者: 本地老鸭    时间: 2012-7-1 13:19
坐等和谐
作者: 拳西    时间: 2012-7-1 13:43
枪毙撒!
作者: 花酒    时间: 2012-7-1 13:49
楼主“后来一起被带到派出所,所里竟然连笔录都没做,就把谢作概给放了!
派出所至今还未做笔录。为何啊???有没有理啊?”
我记得社区有个经常正面报道昆阳治安的达人,这次能不能出来解说一下为什么不做笔录,另外如果真的好几天过去了,不做笔录是不是程序有上问题。
作者: 练川万全    时间: 2012-7-1 13:54
!!!
作者: 爱的吸引    时间: 2012-7-1 13:55
当官的没有一个好人!
作者: 平阳第二社区    时间: 2012-7-1 14:02
花酒 发表于 2012-7-1 13:49
楼主“后来一起被带到派出所,所里竟然连笔录都没做,就把谢作概给放了!
派出所至今还未做笔录。为何啊? ...

自己人还需要笔录吗?
作者: 百姓1    时间: 2012-7-1 14:09
很多证人啊,那先去收集证人语言吧,这个很重要的。
作者: 城市看客    时间: 2012-7-1 14:15
此贴必火
作者: 无悔    时间: 2012-7-1 14:21
无论怎样,如真是当街殴打妇女,那真是猪狗不如,换是我家人被这样,我一定让那家伙下辈子座轮椅过,
作者: 阿土兄    时间: 2012-7-1 14:48
从贴子内容看,好像是姐姐与姐夫寻弟弟媳妇的妈妈说事,引起吵架。看来公安难断家务事,这事还需双方之辞,才有真相
作者: 平阳百晓新闻    时间: 2012-7-1 14:50
阿土兄 发表于 2012-7-1 14:48
从贴子内容看,好像是姐姐与姐夫寻弟弟媳妇的妈妈说事,引起吵架。看来公安难断家务事,这事还需双方之辞, ...

我也听说了好像是那其妹老公的姐姐和姐夫的样子,打人始终是不对的。

作者: kalashui    时间: 2012-7-1 14:51
TMD,什么世道!现在这样的法治社会还会有如此猖狂的人渣,只不过是小小的县法院鸟人,竟如此胆大,他没想到网络的力量吗?以为离天子脚下还很远吗?治不了你吗?
作者: 820467246    时间: 2012-7-1 15:00
看真相是怎样的等领导解释
作者: 守猎人    时间: 2012-7-1 15:09
有权有钱叫这么器张!平鸟之地,无何做为,派出所为有钱有权有势人开的吗
作者: czx1976    时间: 2012-7-1 15:09
我可以顶一下吗?
作者: 剃刀阿良    时间: 2012-7-1 15:14
谢作概想逃走,被群众围住。后来一起被带到派出所,所里竟然连笔录都没做,就把谢作概给放了!何解?身为司法人员,一个国家公务员,还知法犯法,恃强凌弱,当众殴打妇女他人。在报警之后,警察没到来的时候还高声叫嚣说:走那!去派出所那!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是,谢姓干部要再次进警察局,该事当班警员要从警察局出去。
作者: 犬夜叉    时间: 2012-7-1 15:15
人家是法律的代表,谁敢顶啊
作者: 金木鱼    时间: 2012-7-1 15:16
打人了,报警了,带派出所了不该做笔录吗?法律目前不是人人平等吗?至于谁是谁非,最后怎么处理是一回事,但是没做笔录,不违法吗?
作者: 监督员    时间: 2012-7-1 15:34
本帖最后由 监督员 于 2012-7-1 15:39 编辑

用武力,最终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如果法律无法解决问题,会很乱,
今天你打我,明天晚上我就伤你,
后天儿子和儿子打架,两败俱伤,
大后天孙子和孙子打,你死我活,
再后来孙子的儿子打,我活你死,
……冤冤相报,何时了?何时了?
执法不严,官官相互,天下大乱,
执法必严,人人平等,社会和谐。
相信会有人员来公平处理这件事。
作者: 说错了    时间: 2012-7-1 15:36
{:soso_e111:}
作者: leisure802    时间: 2012-7-1 15:45
小心被告侵权,,,,人家是法院的,
不做笔录确实有点说不过去,起码做个笔录,再调节,,程序问题,只能说鳌江的民警还是确实必要的行政程序意识,,
作者: 我怕    时间: 2012-7-1 16:08
不管怎么样,打人一定要处理
作者: 麦芽糖    时间: 2012-7-1 16:14
求真相{:soso_e132:}
作者: 十四兄    时间: 2012-7-1 16:16
顶起 引起关注
作者: 我是瓶子    时间: 2012-7-1 16:17
不把凶手抓起来就告到上面去
作者: 天快亮了    时间: 2012-7-1 16:18
真相
作者: 决不放过你    时间: 2012-7-1 16:29
不明真相的群众前来围观
个人认为法院副科长应该不会这么傻吧
有可能他们是什么亲戚关系
什么老婆舅啊 俩姨夫啊出矛盾了{:soso_e101:}

补充内容 (2012-7-3 01:29):
贪污使自己有钱
包2奶没事可以爽下
是不是打人可以增加自己的经验值呢

作者: 平阳黄毛人    时间: 2012-7-1 16:31
把人打成这样,看到的人都肯定会觉得是动手的人的错,悲剧
作者: zwz8312    时间: 2012-7-1 16:40
私聊   干了他
作者: 北门旧人    时间: 2012-7-1 16:41
两家到底什么关系?不如无缘无故会说什么什么不行?还是想借这个平台多赔点钱
估计被殴成熊猫眼的会狮子大开口,要赔个十万二十万,我要是这个法院的,潇洒点,老子工作要还不行?最多坐几天拘留所
当然,这个建立在有打的情况下
因为P县打架,双方都会说对方动手
打赢的如果是一个人打,就是练过武
打赢的如果是一群人打,就是黑社会
打赢的肯定丧尽天良,天理不容
打输的肯定弱势群体,原本没自己事情好像就这被打
作者: 秋风123    时间: 2012-7-1 16:45
好好查查  这样的“好干部”
作者: 犀利哥    时间: 2012-7-1 16:47
顶起!!~~什么世道啊!~~希望县长大人能看到!~~~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2-7-1 16:48
女人都打{:soso_e114:}
作者: 子非鱼1    时间: 2012-7-1 16:52
{:soso_e126:}{:soso_e169:}
作者: 鳌江人01    时间: 2012-7-1 17:20
事情要解决,不关是否当官,当然当街打人不好,

作者: 1912553063    时间: 2012-7-1 17:31
是太嚣张啊!
作者: 犀利哥    时间: 2012-7-1 17:33
打人的,如果不是官家的人,或者没有关系的人,估计当晚就被扣住做笔录了吧???如果是外地人,估计直接关了先?
作者: ‖刺青‖    时间: 2012-7-1 17:52
这拍照有技术。
作者: 原创平阳    时间: 2012-7-1 18:08
这个社会,一定要有权,要么有财。
作者: 犀利哥    时间: 2012-7-1 18:24
谁知道 怎么申请伤情鉴定啊?听说要去法院申请,法院副科长 打人 还给申请么,会公正么??
作者: 前路漫漫123    时间: 2012-7-1 18:50
晚上我去把他腿给卸了。
作者: 三民    时间: 2012-7-1 19:00
{:soso_e111:}
作者: 三民    时间: 2012-7-1 19:08
网络的力量是强大的,当你有什么事情很吃亏又被强势者所压制的时候,广大网民一定会帮上你的忙的!
作者: 到处骑车    时间: 2012-7-1 19:16
传播开来 被压制了就不了了之的。
作者: 强盗    时间: 2012-7-1 19:19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一粒尘埃    时间: 2012-7-1 19:2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哥上中学的时候曾经相信过.期待此事件真相以及后续如何解决...
作者: 财神到    时间: 2012-7-1 19:28
{:soso_e174:}
作者: 神圣不可侵犯    时间: 2012-7-1 19:37
官啊牛啊
作者: 红尘里皆过客    时间: 2012-7-1 19:38
都是中国共产党的子民,“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作者: 平阳男孩    时间: 2012-7-1 19:59
{:soso_e111:}
作者: 白豆腐    时间: 2012-7-1 20: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阿土兄    时间: 2012-7-1 21:23
本帖最后由 阿土兄 于 2012-7-1 21:25 编辑

"请广大网友帮忙把帖子顶起,希望能得到有关单位的关注!希望有关媒体过来关注此事!将谢作概这样的人绳之以法!"  -------楼主的意图很明确,是想看客顶贴引人关注,但总要说清楚来龙去脉,农村有话"一个碗是撞不响的",想想能当副科长,应该也不会愣头青一样,这事出总有因,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从楼主的描述中只看到结果,也有写到事情起因,但这起因看起来有些云里雾里,外人一看还真不大明白,这样我们看客也不知谁对谁错。
作者: 花开在雨时    时间: 2012-7-1 21:31
本帖最后由 花开在雨时 于 2012-7-1 21:37 编辑

家事处理不好 , 当街斗殴,严重败坏公务人员形象!让这样的人执法,我不放心.
作者: 花开在雨时    时间: 2012-7-1 21:49
本帖最后由 花开在雨时 于 2012-7-1 21:51 编辑

此人有前科:这是去年在县法院文件上的决定。平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7号)免去谢作概的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作者: 踢雪啸林    时间: 2012-7-1 21:59
我好像看到几个关键词:
老娘客、争执、公众场合、撕扯、动手、
公务员、广而告之

我还想想:妇人辱骂、男人语拙、倒地、哭喊、

俺们农村一般首先是倒在男的家里挂起大瓶!

而那个男的一般只好落荒而逃!
作者: 看不惯现实    时间: 2012-7-1 22:03
冲动是魔鬼,一只手拍不响
作者: 海浪声    时间: 2012-7-1 22:05
强烈要求平阳法院院长对本院中层干部打人一事给个合理说法
作者: cby1238    时间: 2012-7-1 22:08
顶,杀!
作者: 你好101路公交    时间: 2012-7-1 22:17
县法院大楼建的气派啊!但你们的执法能力,人员素质和这样的肃穆且雄伟的建筑匹配吗?
作者: 低调还是低调    时间: 2012-7-1 22:22
这事要是真的,我看快完蛋了.TMD这也太那个生儿子没屁眼了吧.

这事也能干出来.
作者: 收起你的银子    时间: 2012-7-1 22:29
这一拳确实打出了咱们政法干部的"气势"! 不知平时对待真正的犯罪分子你们是否也如此凶狠 ?
作者: jfxlgt    时间: 2012-7-1 22:34
{:soso_e110:}
作者: 19863    时间: 2012-7-1 22:47
操TM的,天朝必亡啊。我日
作者: 新的一年    时间: 2012-7-1 22:54
对的错的都是百姓
作者: 宋章鸽    时间: 2012-7-1 23:11
{:soso_e155:}嚣张太嚣张了
作者: 菊花台    时间: 2012-7-1 23:16
看了介绍,双方好像是亲戚,是所谓姐夫与小舅子家纠纷的家丑。不应该阿,这么这事也扯上派出所了,看来这年头派出所是过街老鼠啊 !
作者: 158006001    时间: 2012-7-1 23:19
吃人的政府
作者: 孤雨    时间: 2012-7-1 23:26
{:soso_e124:}谁对谁错请警察介入不好随便乱说,,,只听一面之辞是错误地事///
作者: 小看清    时间: 2012-7-1 23:32
{:soso_e126:}
作者: 火眼睛    时间: 2012-7-1 23:36
死定了
作者: 平阳一只狼    时间: 2012-7-1 23:51
凶手图呢????楼主  

作者: 社区精灵    时间: 2012-7-2 00:15
文凭和职位高,可智商低啊
作者: 断魂    时间: 2012-7-2 02:10
哎,天亡我也
作者: 彳亍    时间: 2012-7-2 04:54
都是看客,没有真相。。。。
我只想提几点:
如果是因私事,请楼主不要扯上某人的单位、职位,不需要以此博得同情;
如果是因公事,某单位还是早点出来说明真相,官方解释还是需要的,是否还有幕后的故事???

现在这社会,真是乱民的社会,无论什么事车上“官”都要成为众矢之的。。。。。。。。
当老百姓难,当“官”男,当个政府部门的小啰啰最难!
真正的腐败在上层,真正的仇官在一线。
作者: 爱的吸引    时间: 2012-7-2 06:54
这个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回复呢!
作者: 25110    时间: 2012-7-2 07:55
正义何在,应该严惩!
作者: 淡然而逝    时间: 2012-7-2 08:11
什么素质啊{: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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